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1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的通知
标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1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的通知 | 发文机关: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 |
发文字号: | 来 源: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 |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公文种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年12月21日 | 发布日期: | 2022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1部门
关于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经)信厅(委、局)、民政厅(局)、交通厅(委、局)、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对口协作办)、疾控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定于2023年一季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集中帮扶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劳动者就业创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真情 援助暖民心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月—3月
三、服务对象
(一)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包括拟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创业的农民工,因疫情滞留就业地或主动留岗的务工人员,以及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长江禁捕退捕渔民等重点帮扶对象;
(二)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抗疫保供企业。
四、活动目标
(一)就业有支持。使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了解就业政策、服务举措及申请渠道,有需要的都能享受到就业帮扶,推动实现就业创业、有序返岗。
(二)用工有保障。使重点企业和其他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享受到相关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帮助保持正常稳定运转和健康发展。
(三)满意有提升。使服务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
五、活动内容
(一)全面组织就业摸排。组织开展“就业访民情”,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深入社区、乡村走访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了解就业失业情况和服务需求,努力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意向清、技能水平清、服务需求清。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综合运用移动通信、登记失业、低保、残疾人、脱贫人口等数据,动态监测农民工流向,及时发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二)广泛进行政策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和灵活多样的方式,集中宣传支持农村劳动者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支持企业稳岗拓岗的政策服务举措,公布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申领流程,努力提高政策知晓度,推动落地见效。开展防疫知识和防疫政策专题宣传,特别是务工目的地的疫情防控要求,稳定劳动者外出求职和企业生产经营预期。
(三)大力推介就业创业项目。深入挖掘一批本地特色产业、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以及城乡基层服务管理项目岗位,吸引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参与。推介一批本地劳务品牌项目,提供外出务工和技能培训机会,支持实现高质量就业。依托国有企事业单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城乡公益性岗位,优先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鼓励社会责任感强的大中型企业招聘就业困难人员。精选推送一批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资金支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推动成功创业。
(四)精准开展对接服务。及时开展劳务协作对接,组织劳务工作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积极参与,为有意愿外出人员提供精准匹配、高效输出全流程服务。加强就业困难人员“一对一”帮扶,组织职业指导师开展坐诊服务,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分类提供岗位推荐、创业服务、培训信息、职业体验等服务。组织人社专员入企服务,为春节前后有用工需求的企业提供支持,开展企业间用工余缺调剂,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抗疫保供企业用工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可开通电话、线上求助平台,提供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权益维护全方位服务。
(五)密集组织招聘活动。统一使用“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名称,举办分行业、分领域、高频次、小规模专场招聘活动。加大线上流量推送力度,开设线上招聘专区,开展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服务,打造人社局长“直播带岗”“入企探岗”等线上招聘品牌。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启动线下招聘活动,在农民工集中的社区、乡村、大型易地搬迁安置区、集市、大型商超等场所以及转岗待岗职工集中的厂区,设立招聘服务站点,组织招聘推介活动,深入街道社区乡村对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开展上门、电话、短信、微信等送岗活动。
(六)推出系列暖心举措。加大疫情影响人员关爱,向因疫滞留及留岗务工人员主动发出慰问信,组织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加强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出行保障力度,帮助劳动者返乡返岗,对有集中出行需求的,视情提供包车、专列、包机等支持。总结“暖心活动”有效做法,开展残疾人、脱贫家庭、农民工留守子女关爱帮扶活动,做好城镇困难职工送温暖工作,提供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及时兑现失业保险待遇,实施临时救助。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2023年春风行动与就业援助月合并开展,各地要提高站位、加强部署,把活动作为稳就业保就业、送温暖送关怀的重要举措,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活动。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广泛动员社会机构、企业和劳动者参与活动,更好利用市场化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二)做好风险防范。各地要按照党委、政府统一安排,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稳妥有序组织开展活动。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建立春节前后应急值守制度,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及时处置疫情影响劳动者返乡返岗等突发事件。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及时发布活动的各项安排,组织省内各大媒体跟进报道,多渠道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工作进展成效,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扩大活动声势和影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活动期间请即时将活动图文影像、新闻线索等发至指定邮箱,便于有关部门及时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在劳动保障报社开设“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版。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2022年12月28日前报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活动总结,于2023年4月6日前报送。重大情况请及时上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交通运输部
卫生健康委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疾控局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中国残联
2022年12月21日